
辟 谣 网传“梅姨”照片不实,非警方发布

详情:近日,广州警方宣布“张维平拐卖儿童案”关键人物“梅姨”(谢某某)落网。不久后,一张标有警徽、配着所谓落网“梅姨”照片的图片在网络流传。经核查,该网传图片并非警方发布,所谓的“梅姨”照片为虚假照片。
据广州警方消息,近期,“张维平等人拐卖儿童案”取得重大进展,犯罪嫌疑人谢某某(女)落网,其即为该案关键人物“梅姨”。经审讯,谢某某对其贩卖儿童的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嫌疑人谢某某已被警方依法执行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从警方2017年首次公布“梅姨”模拟画像,到如今嫌疑人落网,多年过去,她的长相已发生很大变化。现在网上流传的一些所谓“梅姨”的照片,都不是她本人。现阶段,警方不会对外公布“梅姨”的照片,拐卖儿童案件侦办进展请以官方消息为准。(来源: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南方日报、“广东网络举报”微信公众号)
科 普 为啥有人坐油车没事,一上电车就晕车?
详情:近日,不少网友表示自己坐油车从不晕车,但坐新能源电动车就会晕车。其实,这并非心理作用,而是电动车确实可能增加晕车的概率。核心原因是电动车的动力特性和行驶体验,与人体自身的平衡感知机制产生了强烈冲突。
燃油车驱动有缓冲感,速度变化平缓;而电动汽车由电机直接驱动,动力响应快,速度骤变感强。这种瞬间变化会频繁刺激内耳平衡感受器,导致大脑接收信息偏差,从而诱发头晕、恶心等晕车反应。
此外,电动汽车的多项设计特点,也会加重乘客的晕车感。例如,部分电动汽车追求极致静音,车内几乎听不到发动机声响,而乘客原本可通过发动机声音判断速度变化,失去这一听觉参考后,平衡感知系统更易紊乱。再者,为了省电,电动汽车普遍配备动能回收系统,若使用不当也会成为晕车的“推手”。松开电门,系统会强行干预减速以回收电能。这种频繁、突兀且违背大脑惯性预判的“顿挫感”,让内耳前庭处于一种持续的、高频的混乱纠错中。
关于乘坐电动汽车易晕车的问题,我们有哪些方法可以有效缓解呢?一是优先选前排座位:车辆前部运动轨迹更平稳,且视野清晰,能减少视觉与体感的信息偏差,降低晕车概率。二是保持车内通风:乘车时适当开窗透气,流通空气可缓解因闷堵引发的恶心不适。三是稳住视线焦点:尽量将目光固定在前方远处的地平线上,不要长时间低头看手机、看书,避免因视觉焦点频繁切换而加重头晕症状。四是控制乘车前饮食:乘车前不宜吃得过饱,避免油腻、辛辣食物。此外,更不要空腹乘车,保持轻微饱腹状态更稳妥。五是借助药物或辅助工具:若本身晕车严重,可在医生指导下服用药物;也可尝试涂抹薄荷油或柠檬精油等方式,帮助缓解不适。(来源:“新华社”微信公众号)
关注中央网信办指导网站平台全面规范短视频内容标注工作
详情:当前,网站平台关于短视频内容标注的标准和尺度不一,一些含有虚构演绎、摆拍营销、AI生成等内容的短视频未进行规范标注,严重误导公众认知,扰乱社会秩序,污染网络生态。
对此,中央网信办拟指导网站平台全面规范短视频内容标注。一是对短视频内容标注使用的标签进行规范,明确必须设置的标签种类。二是将内容标注设为短视频发布的必经环节,引导用户对发布的短视频内容进行标注。三是对存量短视频内容进行分批回溯和补充标注,推动实现应标尽标。
抖音、快手、腾讯、小红书、哔哩哔哩、微博等6家重点平台积极履行主体责任,近一个月以来,深入清理虚假摆拍等违规短视频3.7万余条,处置违规账号3400余个,补充标注短视频60余万条,并累计发布治理公告18期,曝光一大批典型案例。在此基础上,各重点平台先行先试,对短视频内容标注功能进行优化,将内容标注入口提至短视频发布一级页面,方便用户进行标注。
下一步,中央网信办将明确具体工作要求和工作进度安排,在全国范围内统一部署推进规范短视频内容标注工作,并同步开展巡查取证,严惩未按要求进行标注的账号和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网站平台,公开进行曝光。(来源:“网信中国”微信公众号)
通报 利用AI软件编造谣言,安徽合肥警方曝光典型案例
详情:为有效净化网络环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安徽省合肥市公安机关网安部门依法严厉打击编造传播网络谣言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清朗和谐网络空间环境。现公布3起典型案例:
案例一:陈某编造“长江批发市场火灾”网络谣言案
2026年1月,网民陈某(男,64岁)为博取流量、获得网站奖励,使用AI编辑配图,未经核实在某网络平台发布“合肥市瑶海区长江批发市场火灾”等不实信息。经公安机关调查,陈某故意捏造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目前,其已被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二:刘某某编造“肥东高铁相撞”网络谣言案
2026年2月,网民刘某某(男,53岁)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2026年2月3号,肥东高铁相撞”不实信息,造成不良影响,扰乱公共秩序。经核实,刘某某为博取平台流量,使用AI虚假视频,故意捏造事实,引发大量网民关注,扰乱公共秩序,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予以行政拘留。
案例三:江某某利用AI工具恶意合成侮辱他人案
2025年8月至2026年1月,网民江某某(男,20岁)为泄私愤,博取流量,多次在某网络平台发布AI工具合成的恶搞形象视频,对胡某、王某进行侮辱,造成不良影响。目前,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予以行政拘留。(来源:“安徽网络举报”微信公众号、“合肥警方”微信公众号)

来源:中国互联网联合辟谣平台
作者:中国互联网联合辟谣平台
编辑:郑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