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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关于道县主城区禁止抛撒、焚烧冥纸冥币的通告

来源:道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道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编辑:义婷 2025-08-30 18:4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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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县主城区环境卫生管理,减少环境污染,进一步优化人居环境,提升县城品位,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湖南省实施<殡葬管理条例>办法》《永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县委、县政府相关工作安排,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决定在主城区禁止抛撒、焚烧冥纸冥币。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范围

城区东至上关零公里、南至道贺高速公路入口、西至火车站(营江街道机关驻地)、北至汽车北站(工业大道)等以上区域内的公共场所。

二、禁止时间

2025年8月31日起。

三、处罚措施

在禁止区域内的公共场所抛撒、焚烧冥纸冥币的,由执法部门依法责令纠正其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可以并处警告或者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在禁止抛撒、焚烧冥纸冥币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城区各街道、社区、文明创建责任路段包干单位要切实履行禁止抛撒、焚烧冥纸、冥币属地管理和“门前三包”责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公职人员要带头执行禁止抛撒、焚烧冥纸冥币的规定。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支持和监督主城区禁止抛撒、焚烧冥纸、冥币工作。举报电话:0746--5217451。

本通告至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1年。

道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年8月30日

来源:道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道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编辑: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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