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曝光】道县某建材有限公司违法储存危险化学品案
【基本案情】
2026年4月3日,道县应急管理局接到群众举报,道县四马桥镇一搅拌场非法储存柴油。行政执法人员联合属地政府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核查。经查,该搅拌场属道县某建材有限公司所有,该公司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在厂区东北侧简易彩钢铁皮房内违规设置金属储油罐储存柴油,现场储存柴油13.67吨。该储存场所并非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无安全防护设施、无安全管理制度,且紧邻实验房及生活办公区,不具备柴油储存安全条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执法人员当场下达《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责令其立即停止储存作业,转运处置存量柴油、整改消除隐患。2026年4月7日,道县应急管理局对该公司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
【处理情况】
该公司未将危险化学品(柴油)储存在专用仓库的行为,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一款第四项,参照《湖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2年版)相关规定,道县应急管理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处人民币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
违法储存危险化学品案的典型意义在于:以案释法强化“许可即安全底线”意识,震慑“未批私储”行为,防范“不定时炸弹”引发群死群伤或重大公共安全事件。国家对危险化学品储存实行严格许可(《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三、三十四条),未经专用仓库、专业资质、安全设施备案的储存即属违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自用”“临时”“便利”为由规避监管。
来源:道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道县融媒体中心
编辑:郑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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