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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销售(存储)烟花爆竹曝光案例

来源:道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道县应急管理局 编辑:吴冬梅 2026-06-23 17:2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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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

2026年2月13日,接群众举报,道县桥头镇狮子山村(道县桥头镇胡田便利店)售卖烟花爆竹产品。道县应急管理局、道县桥头镇政府和桥头镇派出所开展联合执法。现场核实该店非法销售(存储)烟花爆竹产品共计96箱和16盒。该烟花爆竹产品为湖南省道县桥头乡狮子山村7组胡某某存储。经查,胡某某未经许可擅自销售(存储)烟花爆竹属于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当即将胡某某非法销售(存储)的烟花爆竹产品依法予以查封扣押。

该店上述行为违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决定对道县桥头镇胡田便利店立案调查。4月29日,道县应急管理局依法对道县桥头镇胡田便利店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其停止非法经营活动,处罚款23500元,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烟花爆竹物品96箱和16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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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2

2026年2月5日,道县烟花爆竹打非治违组联合道县梅花镇政府执法人员,在道县梅花集市巡查时,发现道县梅花顺利烟花爆竹店后方杂房内存有烟花爆竹产品,经执法人员现场清点核实,该民房内非法销售(存放)烟花、鞭炮共208箱。执法人员现场对当事人进行了普法宣传和警示教育,并对涉案的烟花爆竹产品全部依法进行暂扣,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

该店上述行为违反《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决定对道县梅花顺利烟花爆竹店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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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3

2026年1月5日,道县应急管理局接群众举报,称道县寿雁镇众鑫超市存在销售烟花爆竹产品,道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联合寿雁镇政府应急站执法人员,对道县寿雁镇众鑫超市进行现场核实,经核该超市一楼经营场所,三楼左边房间内存有烟花爆竹产品,经执法人员现场对各种烟花爆竹产品进行统计,闪光雷、穿云箭、大地花开、银色喷泉、重甲加特林等若干小产品,共计20箱和部分散装小产品。执法人员现场对当事人进行了普法宣传和警示教育,并对涉案的烟花爆竹产品全部依法予以查封扣押,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经查,该户户主持有烟花爆竹零售店许可证,但所开超市一楼、三楼不属于许可证载明的储存场所。

上述行为违反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道县应急管理局已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予以立案查处。同时,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三款及《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的规定,已将本案线索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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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道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道县应急管理局

编辑:吴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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