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12部门关于巩固壮大乡村车间促进就近就业的实施意见》(湘人社规〔2026〕3号)精神,推动我县乡村车间稳健发展,充分吸纳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含离开帮扶政策会出现返贫风险的原建档立卡脱贫人口)等农村劳动力群体就地就近就业。结合我县实际,请符合乡村车间申报的企业或工商个体户于2026年9月30日之前提交乡村车间认定相关资料(见附件)。
地址:道县人社局主楼二楼201
联系人:吴承霖13657462201
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8月31日
附件1
乡村车间认定管理标准及流程
乡村车间,是指以吸纳防止返贫致贫对象等农村劳动力就业为目的,经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认定且录入信息系统的市场主体。未经认定的,均不属于乡村车间。
一、认定标准
1.企业+乡村车间:企业总部设在城区,在乡镇(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建设、购买或租用厂房等方式设立分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并已吸纳5人就业,其中:防止返贫致贫对象不少于2名。
2.市场主体+农户: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在乡镇(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与农户建立承揽关系,签订承揽合同,并带动5人居家从事生产加工活动,其中:防止返贫致贫对象不少于2名。
3.乡镇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自主创办:乡镇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乡镇(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建设、购买或租用厂房等方式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并已吸纳5人就业,其中:防止返贫致贫对象不少于2名。
4.个体工商户自主经营:个体工商户在乡镇(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建设、购买或租用厂房等方式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并已吸纳5人就业,其中:防止返贫致贫对象不少于2名。
申请认定乡村车间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须为其吸纳就业或委托从事生产加工活动的人员,根据其工作特性购买工伤保险或相应额度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二、申报资料
1.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备核)、复印件;
2.乡村车间房屋租赁合同、房产证或土地使用复印件;
3.厂房内、外景照片各1张,清晰显示车间名称和生产场景;
4.《乡村车间申请认定表》;
5.与吸纳就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承揽合同)原件(备核)、复印件,《乡村车间吸纳就业花名册》,申报乡村车间前3个月通过银行、微信、支付宝等发放的工资凭证;
6.消防安全承诺书。
三、认定程序
1.申请。企业或个体工商户通过湖南人社一体化平台向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提交上传相关资料。
2.审核。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3.确认。经公示无异议的乡村车间,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予以确认,并将乡村车间名单报县农业农村局和县财政局备案。
4.挂牌。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通过认定的乡村车间进行授牌,名称统一为“湖南省永州市道县乡村车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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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道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编辑:吴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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