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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县阳光征兵面向社会“八公开”信息

来源:道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道县融媒体中心 编辑:吴冬梅 2026-08-31 16:3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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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依法规范征兵工作,严格落实阳光征兵有关工作要求,保障征兵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关于推进全链路阳光征兵的实施意见》《加强兵员征集廉政监管十条措施》《征兵工作人员职业道德准则》等,制定了阳光征兵面向社会“八公开”信息,现公示如下:

一、征集时间

上半年征兵

网上报名:男兵2025年12月6日-2026年2月10日24时;女兵2026年1月1日-2026年2月10日24时。

体检政考:1月下旬-2月下旬

役前教育、定兵公示:3月上旬

批准入伍、起运:3月15日起

下半年征兵

网上报名:男兵2025年12月6日-2026年8月10日24时

女兵2026年7月1日-2026年8月10日24时

体检政考:7月下旬-8月下旬

役前教育、定兵公示:9月上旬

批准入伍、起运:9月15日起

二、征集对象

男兵: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含高校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年满18至24周岁;研究生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初中毕业文化程度男青年,年满18至20周岁。

女兵: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2026年年满18至22周岁,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

三、征集条件

身体条件:按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办法》,严格执行《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及有关规定,外科、内科、耳鼻喉科、眼科、口腔科、妇科、辅助检查、士兵职业基本适应性检测等全部符合标准。政治条件:严格执行《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规定》,以考核本人政治思想表现为主,重点考核拥护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重大原则问题、重大政治斗争中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和现实表现,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道德品质、宗教信仰、社会交往、诚实守信和出国(境)等情况,以及家庭成员、配偶的父母、未共同生活的兄弟姐妹的政治背景和违法犯罪等情况。征集地规定:应征公民应当在户籍所在地应征;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在经常居住地应征。应征公民为普通高等学校的全日制在校生、应届毕业生的,可以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或者学校所在地应征。

四、征集流程

(一)兵役登记

当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岁的男性公民,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兵役登记义务,已经进行过兵役登记,有参军意向的可直接参加网上应征报名。初次兵役登记时间为1月1日—10月31日。

(二)网上报名

有征集意向的适龄青年可登录“中国征兵网”(www.gfbzb.gov.cn)报名,按提示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上传各类材料。

(三)初检初核

应征青年到报名时选择的医疗机构进行初检;乡镇街道武装部或高校武装部根据报名信息,对应征青年进行初步核查,并会根据初检初核情况,确定应征青年是否为预征对象。

(四)体格检查

应征地兵役机关将具体上站体检时间、地点、要求通知预征对象,预征对象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高校在校生持学生证)参加应征地县级征兵办组织的体格检查。

(五)政治考核

体格检查结束后,由县级兵役机关会同当地公安、教育等部门,对体格检查合格人员进行政治考核。

(六)役前教育

县级征兵办公室组织体检政考“双合格”人员进行为期1-2周的役前教育,主要开展思想政治学习、政策法规宣讲、光荣传统教育、军事适应训练等内容。

(七)审定新兵

按照国防部征兵办公室下发的《审定新兵实施办法》执行。

(八)张榜公示

县级征兵办公室应当及时向社会公示拟批准服现役的应征公民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九)批准入伍

公示后,由县级征兵办公室正式批准入伍,发放《入伍通知书》和部队被装。应征青年凭《入伍通知书》享受义务兵优待,等待起运交接,统一输送至部队服役。申请学费资助的,还要将加盖有县级征兵办公室公章的《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送至原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五、定兵规则

审定新兵对象为体格检查合格、政治考核通过、参军意愿坚定且参加役前教育的应征公民。

适应现代军事人员选拔标准要求,从思想政治素质、文化程度、体质状况、体能水平、心理素质、军事职业适应能力等多维度,对应征公民综合素质进行考察和量化评估,按照“供需匹配、尊重志愿、适岗优先”的原则,依据应征公民综合评估得分、结合个人志愿、匹配能力分型,在军地纪检监察机关人员、廉洁征兵监督员、役前教育对象和家长代表等现场监督下,由辅助定兵系统自动生成辅助定兵方案;而后县级人武部及时召开党委会,研究确定定兵原则,审议辅助定兵方案,提出召开定兵会议有关建议;党委会后,县级征兵办及时召开定兵会,研究确定拟批准服现役人员及入伍去向和替补对象名单及排序。

六、廉洁纪律

严格落实《关于推进全链路阳光征兵的实施意见》《加强兵员征集廉政监管十条措施》《征兵工作人员职业道德准则》《廉洁征兵“十个不准”》《征兵工作“十个严禁”》等文件要求,全面构建不能腐的机制,立起不敢腐的防线,培育不想腐的自觉。

七、问题申诉渠道

道县征兵办公室成立征兵体检申诉复议小组,由县纪委监委派驻相关纪检监察人员、县人武部征兵业务骨干、县卫健委业务分管同志、体格检查主检医师、各单科体检医生、应征青年家长代表共同组成,规范受理、复核处置体检申诉事项,及时有效化解矛盾问题。建立健全征兵体检问题机制电话,申诉联系电话:0746-8351161,0746-8351168。

八、监督举报方式

道县廉洁征兵监督电话

0746-8351161

道县廉洁征兵监督员

何承泽:15074634999

唐娅娟:18974663269

周忠宝:17774683433

何 颖:15874690920

胡勇波:13874666543

来源:道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道县融媒体中心

编辑:吴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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