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道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的执法人员在例行巡查至站前大道南侧,(小清塘附近),发现擅自违规倾倒大面积装修垃圾,面积约40㎡。经调取当日现场摄像监控发现一台车牌为湘MZQ859的轻型货车,于2026年1月16日12时53分在此违规倾倒。执法人员取证后,上报局领导并申请向交警大队调取车主相关信息资料。

2026年1月20日上午,执法队员联系到车主熊某,其主动承认了违规处置建筑垃圾事实。同时在我执法人员宣讲了相关的法律条文后,其深刻认识到了自身地错误及对环境污染产生的影响,承诺立即对倾倒的装修垃圾进行清理。

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罚款。我局对当事人熊某罚款200元,并要求及时清理,整改位并写下保证书。

城市建筑垃圾的不规范处置关系到城市的方方面面,不仅影响市容市貌,更对环境及地下水资源产生不可逆的污染,希望广大市民以此为鉴,同时也欢迎市民朋友踊跃举报(举报电话:07465217451)。
来源:道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道县城管局
编辑:吴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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